湖南高校反腐纠风“换挡提速”
本报讯(记者 阳锡叶)日前,湖南省纪委对外通报4起省属高校主要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文明等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是去年以来,湖南高校反腐纠风“换挡提速”的一个缩影。记者从湖南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获悉,仅2016年下半年,该省高校就发现问题136条,立案60件,立案数是过去3年的总和。其中,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共立案31件,到目前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6人,形成了初步震慑。
半年立案数超3年总和,是湖南高校纪检体制改革催生的结果。
此前,一些高校报告执纪问责情况多年都是零问题、零报告。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在一份报告中指出,与地方反腐纠风的力度和效果相比,高校还是一个相对薄弱的区域,甚至还是一个盲区,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在高校还没有完全形成。
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深入调研后认为,高校纪检之所以几年办不成一个像样的案子,关键在于“人熟不愿办案,人少不能办案,业务不精不会办案”三大难题。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湖南省纪委、湖南省教育厅党组针对“三大难题”,力推高校纪检体制改革。
针对“人熟不愿办案”的问题,湖南探索推行异地交叉办案。2016年10月,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对涉及9所高校和2个厅直单位的34个问题线索,从相关高校抽调近30人组成9个组,以厅纪检组的名义深入到相关高校和厅直单位进行异地交叉办案,既避免了熟人社会对查案的困扰,又提高了办案的速度与质量。
针对“人少不能办案”的问题,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加强了对高校监督执纪工作的统筹力度,计划依托高校组建6至8个纪检监察室、3个案件审理室,负责查办和审理全省教育系统大要案、典型案件和复杂案件。湖南省教育纪检监察系统正着力推行整合分片交叉办案、案件交叉审理和集中审理制度。同时,正着手出台《本科高校纪委副书记提名考察任用工作的实施细则》,这意味着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有了人事话语权,有利于优化高校纪检监察队伍机构,统筹高校办案力量。
针对“业务不精不会办案”的问题,湖南鼓励和支持高校从地方纪检监察、检察机关遴选优秀办案人员。2016年9月,湖南师范大学纪委率先从湘西自治州纪委引进了一名办案能手。目前,已有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财经学院等5所高校从地方引进了办案能手。同时,建立了办案人才库,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实战练兵等途径,着力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
湖南还改革全省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分市州、高校、厅委直属单位3个类别,制定并下发了具体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其中《本科院校和厅委直属高职院校纪检监察目标管理办法》规定,“全年没有查办一个案件(正式立案)”“全年3次以上(含3次)未按时按要求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办结(或回复)交办事项”等情形,在评先时一票否决,并约谈其纪委书记。2016年,约谈了5所全年未查办一个案件的高校纪委书记。
同时,建立末位淘汰制度,对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排名后三位,且纪委不主动办案、被上级查处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的,实行末位淘汰,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向省委、省纪委、省教育厅建议对纪委书记进行调整,以问责来倒逼责任落实。
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迅速开创了湖南高校监督执纪问责新局面。仅2016年12月,该省驻教育厅纪检组就立案调查30件。“队伍还是那支队伍,但是通过改革,高校开始办案了,办成了、办对了。”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曹世凯说。
“教育系统腐败与作风问题既有存量,也有增量,虽然只是少数、支流,但严重影响教育系统形象,严重影响学风校风和教育政治生态,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和学教关系。”曹世凯说,“我们绝对不能让高校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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